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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出击!烟台对民生重点领域7类17项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2-09-20 阅读:74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干部高大鹏就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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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起安排部署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分别于今年3月分别印发了新的行动方案并结合今年的国内市场和民生消费重点,对查办领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由原来的5类12项重点打击内容扩展到7类17项,有力提升了行动的覆盖面和打击力度。

此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对以下项目开展重点打击:

一是食品类。重点查办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三项。

二是广告类。重点查办“神医”“神药”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房地产虚假广告等三项。

三是计量类。重点查办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粮食购销等领域计量违法;过度包装商品三项。

四是特种设备类。重点查办翻新“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两项。

五是产品质量类。重点查办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劣质儿童玩具;劣质燃气具;劣质童车、童装、儿童厨具、学生桌椅、文具以及儿童近视防控产品等儿童用品;加装改装速度装置的电动自行车等。

六是未成年人保护类型。重点查办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行为。 

七是其他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领域。重点查办假冒伪劣非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

2022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主要措施

1.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提高协同执法能力,重拳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年初由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省药监局第四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区市公安局(分局)联合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行刑衔接协作联动小组。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民生领域重点案件467件,涉案货值金额473.23万元,罚没款426.46万元,2起案件被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为典型案例,3起案件被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典型案例,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0件。

2.加强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调动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互动,提高基层办案能力。

通过成立市局专家人才库为区市局提供政策法规、技术业务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同时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各执法科室一对一与区市局形成对口指导组,督导、协助办理疑难案件和推进“铁拳”行动。区市局执法力量下沉市场监管所,加强第一时间打击反应力量。

3.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坚持违法案件应曝尽曝,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依法需要处罚到人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曝光率100%,并发布了19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4.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增强全民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

为扩大民生“铁拳”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一是对外广泛征集案件线索。2022年3月21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奖励举报的方式,广泛征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去发现线索。二是对内建立案件线索摸排机制。推进了监管与执法紧密衔接,提升“铁拳”行动的针对性。截至目前,通过举报和摸排发现有效案件线索1055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06%,已立案查处321件。

典型案例

1.海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雪王厨具经销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海阳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山区伟尔药店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500000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案人员高某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3.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龙口市惠康大药房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款500000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主要负责人刘某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4.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史某使用加装作弊装置的电子台秤开展无营业执照销售煤炭案

依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五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5.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招远市金凤物业有限公司高于政府指导价收取电费案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招远市金凤物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6877元的行政处罚。

6.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益友糖酒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7.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江新源饮用水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饮用水案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龙口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740.6元、没收成品及生产材料、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8.栖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米记烧烤店使用未经检验的杂物电梯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栖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杂物电梯、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9.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烟台太阳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没款65180元行政处罚。

10.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莱阳市信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西留液化气站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0元行政处罚。当事人对两个涉案的液化石油气储罐进行了拆除。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在强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推动方面烟台有哪些创新做法?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

一是落实奖励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奖励办法,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烟台市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管、共同治理,企业和群众不再仅仅是监管执法的“旁观者”,更成为发现线索、解决问题的“参与者”。延伸了监管触角,织密了监管网络,取得突出成效。上半年共收到社会群众提供线索799条,经核查落实已立案侦办51件案件。

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年初由市市场管理局牵头省药监局四分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各区市公安部门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办公室,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了宋某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等10起货值金额较大、跨多个省市的疑难行刑衔接案件,有效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探索建立了重大案件跨部门提前介入、研判会商制度,重大疑难问题专题研讨等制度,确保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走深走实。

三是硬措施结合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盯紧抓牢房地产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劣质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及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和社会关注高的问题强化排查整治,该顶格处罚的顶格处罚,该集中销毁的集中销毁,仅假冒伪劣酒、保健食品、化妆品、过期食品等就查处并销毁了10吨之多。同时,始终坚持“一严到底”,先后组织十余个检查组赴各区市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定期发布工作简报,把工作亮出来,把问题摆出来,盯紧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督实查推动“铁拳”行动取得“铁”一般过硬的成效。

加油站计量作弊和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粮食购销等领域计量违法是“铁拳行动”查处的重点领域,对计量案件检查及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

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干部高大鹏:

计量违法案件前几年是行政执法打击的重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违法行为得到了极大整治。但是近年来,个别违法经营者又有所抬头,同时社会上部分经营单位不重视计量器具核验,由器具误差给消费者带来了利益损害的情况和隐患有所增加。今年以来,全市对各类计量案件办理了135件,有效遏制了这类不良风气的发展,还市场一片清明。

为确保“铁拳”行动取得实效,下一步烟台将采取哪些措施?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案件查办。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拓展案件来源,梳理细化案件查办重点,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的执法力度,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案件,增强执法权威,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进一步增强部门联合,强化线索摸排。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把握执法节奏,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办案力量,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挖大案要案线索。

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曝光,激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引领舆论作用,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开展民生“铁拳”宣传进社区,进乡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

(来源:烟台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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